根据学校2025级试验班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及《理科实验班(卓越拔尖计划)大类学生分流细则》,现将分流结果公示。
公示期:2025年12月23日至25日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具名向代管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,逾期不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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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23日